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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对于家庭成员在我市无全套住房的居民,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住房信贷政策以首套房为准。
红头文件详情请见官网:
各区人民政府厦门装修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住建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标准的通知》要求,关于《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市政府同意,现通知您,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1.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没有完整住房的厦门装修贷,无论是否使用过商品房贷款购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信贷政策均按首次住房执行。
2、厦门市自然资源和房地产权属档案中心根据住户申请或授权,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登记证》查询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监察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 9 月 1 日
2023年9月18日,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厦文办[2023]17号)。 2)
《通知》指出:①购买厦门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商品住房时,不再审核购房者资格,挂牌交易时间将不再受到限制; ②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整系数调整为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
红头文件详情请见官网:
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供需关系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精准管控
购买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商品房时,不再审核购房者资格,不再限制挂牌交易时间。
二、落实金融支持措施
落实国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及时调整优化境内外首套房、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岛。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最低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利率的确定参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整系数分阶段(期限为一年)提高至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4、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优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筹集资金。
5、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解读房地产相关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理性拿地、居民理性消费; 继续规范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投机炒作等市场乱象; 坚决打击各类机构和个人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印章)
2023 年 9 月 18 日
政策分析: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供需关系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市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释如下:
1. 关于购买和销售限制
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加强精准调控。 购买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一手、二手商品住房时,不再审核购房者资格,挂牌交易时间不再受到限制。 思明区、湖里区政策不变。
2、关于住房信贷政策
(一)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确定标准按照下房市场[2023]13号执行。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时贷款购买商品房,且家庭成员在我市没有完整住房的,无论是否使用贷款购买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将其视为首套住房。 落实住房信贷政策。
(二)我市积极落实国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家庭,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20%。 是30%; 对上述地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家庭,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利率下限第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住房套数、最低首付比例、首套、二套利率的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最低首付比例以及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确定,将根据厦门市商业性个人住房确定促进贷款政策形成一致的政策体系。 厦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时,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提醒: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费职工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向缴费职工家属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申请人贷款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贷款期限×1.4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整系数。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流动性调整系数”。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分阶段提高至1,期限一年。
四、关于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增加限额调整节点,在支持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下风险可控。 企业筹集资金。
五、本通知自2023年9月18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提交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窗口验收时间为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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